干尸男孩负70%责任
2015年6月10日 阅读: 384
摘要|4月28日,河南信阳市救助站一位13岁男孩因不明原因死亡,尸体时瘦成皮包骨头,如同“干尸”。6月5日,信阳市政府向家属公布事件责任划分,并决定给予其13万死亡赔偿金。
男童生前照片
责任划分|死者患恶病质承担70%责任
死者王志强自身患恶病质承担70%的责任,死者父母监护不力承担15%的责任,救助站管理过失承担15%责任。
参照2015年河南省人身损害赔偿各项标准,工作组表示将向王志强父母赔偿精神抚慰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133946.15元。
信阳市政府法律顾问向家属出示的赔偿清单。
赔偿清单|共赔偿其父母133946.15元
王志强父亲王新红介绍,6月2日,王新红第一次到信阳市政府信访办寻求政府对该事件的说法,此后,经过工作组和政府聘请的法律顾问的多次协调,6月5日信阳市政府给出一份赔偿清单。
根据这份清单,死亡赔偿金是20年共487829元,丧葬费是19402元,交通住宿费1万元,王志强父母双方的误工费42410元。按照救助站管理过失承担15%的责任,政府承担这部分金额的83946.15元,加之5万元精神抚慰金,共赔偿王志强父母133946.15元。
走失时,志强穿蓝白双花衬衫,母亲刁秀还买了一件厚的让儿子天冷时穿。4月29日,刁秀拿出厚款衬衫回忆,“那个花比这个小些。”衬衫的吊牌还没摘。
家属不满|相关政府部门存在重大过失
王新红不满目前的责任划分和赔偿金额,他表示相关政府部门在儿子死亡事件中存在重大过失。信阳市政府工作组表示,如家属不满赔偿可以采取法律途径。
此前多环节失职18名工作人员受处分,信阳市救助站站长被撤职;询问和监视录像显示,养护院被托养人员的生活秩序基本有序,工作人员没有殴打托养人员问题,托养人员之间也没有互殴伤人现象。
事件回顾|男童因重度营养不良致死
【如同干尸 疑遭虐待】
4月28日,新京报报道河南信阳市救助站一位13岁男孩因不明原因死亡,其父亲确认尸体时,看到孩子已瘦成皮包骨头,如同“干尸”。
据报道,3月31日,男童被急救车送到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被诊断为营养不良(中度)、贫血(轻度)、急性胃炎、头面部软组织擦挫伤、低蛋白血症、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诊疗计划中说明“病情危重,随时有死亡的可能”。
4月18日,男童抢救无效死亡。尸体皮包骨头,身上多处伤痕,父母认为他在养老院遭受虐待。
【系13岁走失男童】
信阳市民政局通报此事称,去年10月2日,13岁男童走失,当晚被羊山分局老城派出所送往救助站,救助站先后将其安置到新天伦养老院和康馨社会养老服务中心。
事发后,信阳市成立由市纪委牵头,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卫生局等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就“救助站男孩死亡”一事展开调查。
【尸检:重度营养不良】
28日晚19时,河南信阳13岁走失男童王志强的尸检鉴定结果出炉:王志强系重度营养不良伴褥疮形成及结核病,最终致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
【家属从未放弃寻找】
记者从王新红处获悉,王志强的父亲是息县临河乡柿子园村人,现暂住民权路五星乡大拱桥村。儿子乐乐(化名)2001年出生,智力比同龄人较低,但识别家人和地址并无问题。“他不太爱学习,在学校爱和同学打闹,为了怕影响其他同学学习,只好休学在家。”王新红说,乐乐身体并无大碍。
乐乐于2014年10月2日中午从家中走出,到夜未归。当时亲朋好友找遍全城,未找到孩子。于10月4日到浉河区五星乡派出所报警,期间一直在寻找孩子。
【责任人被处理】
6月1日,河南信阳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对13岁少年王志强在信阳市救助站救助期间死亡事件发布情况通报,指出信阳市救助站、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浉河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在对王志强的救助、治疗、接警过程中存在失职行为,并对2人作出撤职处分、8人记过处分、7人行政警告处分、1人被辞退。
(新浪新闻客户端综合大河报、映象网、新京报、京华时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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