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杀流浪狗 黑心商家竟用杀虫剂捕捉小龙虾
2015年6月20日 阅读: 445
一只流浪狗妈妈和它的宝宝被好心人营救的故事
精彩内容:
警方查获被毒死的流浪狗 本版警方供图
用杀虫剂捕捞到的小龙虾
“药龙虾”——氰戊菊酯
晨报记者 王亦菲
记者昨日从上海市公安局食药侦总队获悉,奉贤食药侦支队破获了一起非法使用杀虫剂捕虾案件。同时,奉贤警方还破获了一起使用剧毒氰化物非法毒杀流浪狗案件。
警方提醒,市民在饕餮时还需多长个心眼。
用“药龙虾”使小龙虾昏迷
近期,奉贤公安分局根据主动排摸线索,在奉贤区金汇镇农民街某农贸市场内查获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陶某等4人。经查,犯罪嫌疑人陶某等4人自今年以来用农药多次在金汇镇齐贤地区的河道里抓龙虾。“他们使用一种称为‘药龙虾’的有毒有害液体,经过稀释后,滴入少量到河道中,使小龙虾和各类鱼虾短暂昏迷,浮上水面。”据警方介绍,等捉到龙虾后,他们再把龙虾放到清水中漂洗,这时中毒不深的龙虾会“苏醒”过来,然后再把小龙虾拿到农贸市场出售。“收获多的时候,平均一个人能捞到上百斤。”
警方随后将收缴的“药龙虾”送往上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确定其为禁止使用的中等毒农药——氰戊菊酯。
民警介绍,氰戊菊酯是一种用作农业和公共卫生的杀虫剂,若吸入、食入、经皮吸收,对人体有毒害作用,在水生物捕捞作业中被明令禁止。“其不仅危害水生物、破坏水质,对人体也有较大伤害。中了这种毒的龙虾就算是清水浸养也不能彻底解毒。”警方介绍,长期食用这种龙虾,积累到一定量后可能会因中毒而引起呕吐、流涎、神经过敏,严重时会出现震颤及全身痉挛症状。陶某等人的行为已构成违法,目前已被奉贤公安局刑事拘留。
毒死流浪狗卖给小饭店
除了“毒龙虾”,奉贤警方近期还破获了一起毒杀流浪狗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杨某等4人自去年年底在奉贤区金海社区用掺了氰化物的鸡骨头毒死流浪狗,并卖给当地的饭店,经过加工后销售给客人食用。警方在杨某家中查获“封喉”毒药20多盒,经鉴定为氰化物。从2014年11月至2015年2月,杨某等人共毒杀流浪狗几十只,非法获利千余元。饭店老板在明知狗肉有毒的情况下,依然收购、贩卖,同样也被警方抓获。现杨某等4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杨某等人到案后交待,他们在毒死这些狗之后,会去除内脏并清洗中毒部位,然后将狗肉卖给附近的小饭店。
一名消化内科医生表示,狗被氰化物毒杀后,氰化物会滞留在狗的体内。即使狗肉被煮熟,人吃了有毒的狗肉后,仍存在氰化物中毒的可能。
网店出售伪劣橄榄油
青浦警方在赵巷镇某民房内查获一处生产、销售伪劣橄榄油的窝点,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洪某等3人,查获过期的“嘉选”牌、“安达卢兹”牌橄榄油480箱及大量“仙乐丝”牌、“阿戈迪斯”牌产品标识标签,涉案价值约10余万元。“嫌疑人是通过购买临近保质期的橄榄油,贴上虚假标签后,以5倍的价格通过淘宝网对外出售。”在该淘宝店铺中,几乎为100%好评。
“现在食品安全犯罪呈现明显的网络化和新型化趋势。”上海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侦查总队副总队长陈锦彪介绍,奉贤两起案件凸显了新型食品安全的问题,“除以往发现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调味品、酒、桶装水以及加工销售餐厨废弃油脂等案件外,现在陆续查获了加工销售过期(回收)食品、使用‘垃圾肉’制售猪肉馅、使用工业烧碱泡发鱿鱼、销售疫区牛肉及使用含罂粟壳成分调味料加工销售的小龙虾、麻辣烫等新型案件”。此外,警方还发现售假渠道呈现网络化、跨省的趋势。
今年以来,上海市公安局重拳打击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犯罪,始终保持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部门已集中侦破食品刑事案件10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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