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错了吗 “扶老人被讹”女大学生发声 6问“我做错了吗”
2015年9月24日 阅读: 346
我做错了吗?遇见车祸帮忙报警及保护现场竟被讹是撞人者!下次没有下次!!
精彩内容:
女大学生微博
现代快报9月23日消息 9月8日起,淮南女大学生扶老人事件历经一波三折,女学生一方坚称没撞人,被讹了。淮南警方多方调查取证,认定这是一起交通事故,女大学生骑车经过老人时互有接触,女大学生负主要责任。今天中午,当事人@袁大宸 更新了微博。
女大学生在微博中透露了警方认定她负主要责任的细节:“但是,最后等来的却是一张我负主要责任认定书,看着白纸黑字,我问了为什么?可是警方的解释让我很诧异——多方取证,我离老人最近,虽然老人身体有病,走路摇晃,但不至于自己摔倒,肯定是有外力,也就是说肯定是我的后车轮接触到了老人导致其摔倒的!!我能做什么?只能被动地倒在接收栏填上自己的姓名!”
警方称两人互有接触
昨天下午,淮南市公安局宣传处处长告诉记者,“经过警方多方求证最终得出调查结论,认定这是一起交通事故,女大学生袁某负主要责任。”
据警方通报,9月8日17时许,淮南师范学院学生袁某在其辅导员陪同下,来到龙泉派出所求助:请求值班民警帮助调取监控,查看其当日上午7时40分许骑车经过中国一汽淮南服务站门口时,是否撞到了一位老太太桂某某。龙泉派出所进行了多方调查取证,证实袁某骑车经过桂某某时,相互有接触,遂移交交警田家庵二大队处理。
经交警田家庵二大队缜密调查,认定属于一起交通事故。袁某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桂某某承担次要责任。交警田家庵二大队于9月21日,分别向该起事故的双方当事人下达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告知双方当事人,如双方或一方对事故认定有异议,可自本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老人骨折尚未手术
昨日19时许,记者就警方通报多次致电女大学生小袁,电话均无人接听。随后记者致电老人儿媳妇徐女士。她称,下午才得知警方认定结果。“老人终于得到了清白,我们也感到很高兴。”徐女士还介绍,当日老人被撞后,被送往安徽东方骨科医院,目前老人在医院已花费3万元左右。“老人大腿骨骨折,还没有动手术。”她还称,小袁支付给老人2000块钱后,至今没有与他们再见面。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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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扶老被讹 女生:我做错了吗?-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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