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挟尸要价_资讯快车 2013 温岭情侣溺亡再现挟尸要价 捞尸产业何以存在 197 情侣溺亡再现挟
2015年4月24日 阅读: 993
资讯快车 2013 温岭情侣溺亡再现挟尸要价 捞尸产业何以存在 197 情侣溺亡再现挟尸要价
5月25日晚,台州温岭一对情侣因吵嘴,女子跳河,随后男子下河营救,双双溺亡。当晚两人生死未卜,打捞队以天黑看不见拒绝打捞。26日上午,民间打捞者开价6000元/位,经协调最后以1500元/位谈妥打捞尸体。2009年10月24日,长江大学三名大学生因救两名落水儿童不幸被江水吞没。打捞队挟尸要价,一共收取了3.6万元的捞尸费。2013年5月22日,这组照的拍摄者张译去世,张译生前曾表示,希望人们关注高价捞尸现象。尽早建立溺水救助或遗体打捞制度。杜绝暴力环节。
视频点评:
三好壞學生:中央有规定 先救人
BABY__斌斌:价格很合理
寒流的用户名:这个事就应该消防部门做吗!
狙狙侠:薄利多捞?[搞笑],神一样的回复 //@chy881213:人家一年能捞几个呀?价格不高怎么养活家人。。。这玩意又不能薄利多捞
狙狙侠:一楼,按照你这想法那有病的病人把他放在医院就OK了是吧,不用给钱,那你说医院和医生没钱会救他么,求你回答这个问题 //@牵着兔子去逛街:我们死的没钱死啊 //@zz510962268 :晕[汗]。这还要钱啊,那要是谁看见河里有死人,不给钱不捞,就让他在那里飘荡啊?
狙狙侠:大哥,那是人家谋生的工具,那些房地产老板有钱吧,那起房子按成本价卖给老百姓行不行啊,就是这么简单 //@谁来保护我YA:钱虽然是好用但是能买来真心吗?能买来亲情友情吗?没有心人才想你这么说!你是不是就是捞尸的损人啊@// @gramlone : 不用钱你去捞吧雷锋//@谁来保护我YA :尼玛的把人捞上来还要钱,这钱好花啊?你们能花一辈子吗?
雨后彩虹和我:我就搞不懂 你闲贵可以自己找朋友去捞啊 干嘛请打捞队啊
豪放的小飞机:你要是医生 你会免费为大家看病吗? 一样的道理 那是别人谋生的手段! 你说个收钱少一点 还叫一句话!他要1.2万 给你12万 你敢捞不? //@叶曲昙:人都死了!同是中国人就不能送同胞一程吗?谁都有难为情的一面!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捞尸一次更是心灵的洗涤,洗清人间的杂质,或许我们大家真的被现在的不新鲜空气污染了!是该洗洗啦
豪放的小飞机:捞尸收钱很正常 也很应该 价格别太离谱就行! 这个事本来就是有成本的,那些很不解的人 我问你们一句:我给你1万2,让你去捞 你捞不? 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收钱很正常。。。。没什么不可思议的!
Wiftongher:协调普通纠纷,本来是公安民警的职责。 //@wangxinxin227:警察就不该管,让他们上法院。 //@jianering :你民警出面还要协调???疑惑的吧?
精彩内容:
不久前,2010年获中国新闻摄影年度最高奖《挟尸要价》的作者张轶,因病去世,年仅28岁。3年前,他向世人展示了一个能够刺痛很多人神经的社会问题――天价捞尸现象的存在。日前,“浙江温岭一对情侣溺水身亡其捞尸队开价上万”的新闻再度引发社会关注,有人认为,这种趁人之危的行为,违反道德底线;有人认为,这纯属市场行为,无可厚非;也有人质疑公共救助缺乏,呼吁捞尸业回归公益。那么,溺水打捞究竟该不该收钱,收多少,应由谁来买单?
[新闻背景]“捞尸业”乱象:漫天要价、“不给钱不下水”
浙江温岭情侣跳河身亡捞尸者开价6000元/具
分享到打捞者与死者家属商量打捞费用,最后以每位1500元谈成。
2013年5月25日晚上11点左右,台州温岭一对情侣跳河,再也没有上来。
死者家属赶到后,警方帮忙联系打捞队,可打捞队员一直拖到第二天上午10点多才赶到。到了现场后,打捞队员先谈价格,开始要价一万二,最后在当地村民和民警的调解下,价格降到三千。
据死者的家属称,当晚,他就联系到了打捞队,可是,对方不肯来。第二天一早,打捞队来了,却坐地起价:
家属:打捞队说,人捞起来要一万二,没捞起来就是八千。价格贵不贵先不说,不管你提出一万二还是八千,你先把人捞上来。后来协商,三千块钱两个人嘛。
打捞队过来后,经过半个多小时的摸索,两名死者的遗体,被打捞上来。而死者家属一方,掏了3000块元。而据媒体报道,当地警方也参与了这次讨价还价。当地警方则否认了这一说法:
警方:由于没有船只,民警无法帮助进行打捞,后与箬横团结打捞队进行联系,对方称价格要12000元。此时周边有群众与横峰的一支打捞队进行联系,该打捞队称打捞一个人要2200元,死者家属自行和打捞队协商后,同意以每个人1500元的价格打捞尸体。
参与作业的这家打捞队的负责人说,台州打捞队属于民间自发组织,打捞遗体是一种特殊服务,在收取的费用上有一定的弹性。
负责人:他问我,大概多少价钱,我说初步价钱跟你说下,两个都捞上来,大概需要一万二。这个没有定价,一般两三千也捞,一两千也捞,千把块也捞,看情况的。
老父拿不出三万元捞尸费无奈自己跳入河中寻儿
2012年6月14日早上7点,在济南章丘埠村街道鹅庄大桥附近的绣源河有一名青年男子溺水,按理说应该先把人打捞出来,可是没想到的是这打捞费用竟然一天三万,拿不出钱的老父亲,无奈自己跳水寻儿。事发后,几个工友赶紧报警,110民警、消防队员也赶到了现场。民警说,由于事发时天已黑,再加上民警、消防队员不懂水性,不敢轻易下水。
直到15日早上,溺水男子依然没有被打捞上来。时间过去了整整12个小时,为了尽快将溺水男子打捞上来,民警联系上一支打捞救援队。没想到的是这只打捞队张口就要三万块钱,而且是一天三万。 揭秘民间打捞队:10小时收12万元先付钱后下水是行规
市白楼下打捞队负责人老邵今年61岁,是瓯江老一辈的民间打捞者,从事打捞已经有二三十年时间。
前天上午,在会昌湖打捞现场,水深近3米,打捞作业主要是裸潜进行的。老邵不时潜入水中,查看打捞情况,指挥船上与岸上打捞队员进行作业。“老邵绰号叫水鬼,水性非常好。”在打捞现场的瓯江海事处工作人员说,因为工作关系与老邵打过多次交道。
“年轻时能一次裸潜到水底作业5分钟没问题,如今岁数大了,一次能裸潜到水底作业2分钟左右。”老邵说,1990年底,一艘船在瓯江大桥下面沉没后,他没有携带任何潜水装备,潜入10多米深的瓯江里,协助其他打捞队员将5名遇难者的遗体打捞上来。
东海救助局温州基地一名专业队员说,一般的游泳者裸潜1分钟多就是一个不错的成绩,而对打捞者来说,由于水下作业运动量大,需要的氧气量也大,裸潜作业的时间更难持续。 大学生救人溺亡:船老大挟尸要价捞尸收3万6
2009年10月24日湖北荆州3名大学生救人牺牲,捞尸人王守海的这个动作被解读为“手牵绑尸绳谈价”。
10月24日,湖北荆州宝塔湾,长江大学十余名大学生结成人链救起2名落水少年,陈及时、方招、何东旭3人不幸牺牲。随后媒体质疑渔船“见死不救”及捞尸船“天价捞尸”。11月7日,荆州市政府公布调查结果,称渔船船主有协助行为,打捞公司负责人因索取烟和水,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处拘留及罚款。随后打捞公司退还了3.6万元打捞费。
荆州宝塔湾,这泓当地人称“死人坑”的冷艳江水,“10?24”事故仿佛投入了一枚炸弹。从三名大学生救人牺牲,到“冷漠渔民拒伸援手”,再到“捞尸船挟尸要价”,层层巨浪掀起,至今远未息止。
[新闻解读]
“捞尸”行业亟需法制化、规范化
文/徐靖德
湖北“挟尸要价”的风波早已结束,然而“捞尸买卖”仍然在国内各地上演。在这温岭事件中,虽然打捞队不至于“挟尸”,但仍然避不开收费这一环节。尸体打捞起价过高,使得被“挟尸要价”事件刺痛神经的公众将视线聚集到这个事件上来。
但是,我们不能简单的把视线和矛头过多的对准捞尸队,透过“捞尸要价”这个现象,有许多方面值得我们思考。
首先,捞尸业在国内是一种市场化的民间行为。“挣死人的钱”是当前人们对于捞尸业的印象。打捞工作者通过正当的劳动付出赚取报酬无可厚非。在这一事件中,多数网民也表示1500元的收费情有可原。但是,由于国内这一领域存在着法律监管的空白,在没有法律法规约束的情况下,“漫天要价”、治安问题和双方权益保障等问题一直层出不穷。一般来说,“捞尸要价”仅是道德上的约束,死者家属遭遇飞来横祸,本身就悲痛万分,这时打捞的尸体不应该成为商品。可是现实情况是,仅有道德约束是不够的,这种约束缺乏明确的尺度,多是一种感性的认知,3年前的“挟尸要价”已经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只有明确规定“捞尸”交易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才能对人产生刚性约束。
其次,“捞尸要价”反映出政府在公共服务职能方面的缺失。目前,“打捞尸体”仅由市场调控,公安机关只管涉案尸体和紧急救助。尸体打捞应是一种公共安全服务,政府相关部门应该承担起相应职能。3年前的“挟尸要价”事件之后,就有人开始质疑政府相关部门在公共服务领域的不作为,但是事情已经过去了3年,政府仍旧没有将“捞尸”行业纳入公共服务职能。接连不断的负面事件刺激着国人脆弱的神经,遏制“漫天要价”、“挟尸诈财”这些现象,需要政府这双有形的手。
无论是以法律法规来约束“捞尸”行业的市场运作,还是由政府将其纳入公共服务职能,最终目的都是防止“挟尸要价”这类恶性事件的再次发生。面对不幸,我们应该抚慰这些破碎的家庭,而不应该往本已陷入绝望的家庭再记上一笔沉重的“捞尸债”。
[新闻观察]
“捞尸要价”背后是公共服务缺位
文/马骝山
25日晚11点左右,台州温岭一对情侣跳河,再也没有上来。死者家属赶到后,警方帮忙联系打捞队,可打捞队员一直拖到第二天上午10点多才赶到。到现场后,还先谈价格,开始要价一万二,最后在当地村民和民警的调解下,价格才降到三千。
捞尸要价,确实是“先谈钱,再谈道德”,或者说,是一种变相的、现实版的质问,“道德值几个钱?”但是,设身处地想想,死者虽其情可悯,但捞尸也确实是一个掺杂着辛苦、危险和舆论风险的技术活儿,一般人谁也不敢轻易接手救助。那么民间捞尸,作为一种自外于政府职责以外的市场行为,根据相应的工作难度和需求方进行一番议价,未必没有道理。
值得回溯和进一步反思的,倒是诸如这样的人身意外溺亡,各地每年都有发生,是否政府应该设立个专职的“救灾救险队”,专门提供免费救助。如此,似本次事件中这般,“价格由家属和打捞队私底下谈,警方帮忙联系,但不干涉”的尴尬情形就可以避免了。而且,如果站在纳税人角度而言,“警方帮忙联系”不是天经地义的吗?“不干涉”本身实则属于一种“不作为”。
政府相关服务部门及职责缺位,造成的一大弊病是:将理当自行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诿之于社会机构,看似自己省心省力,实则造成了服务空当,由此滋生出许多不法盈利机构,比如这一案例中自发成立的捞尸队。如果政府再不行监管之责,而是袖手旁观,那只会招致乱象丛生。
还有一点,就是公民权益无法获得有效保护、切实维护。以这起案例中的谭某为例:家在重庆,自己的哥哥和女友在异地轻生,如果单靠自己的收入,根本无法满足捞尸队的漫天要价,假如再得不到政府出力相助,他只能对这个社会心生怨艾甚至绝望。
近年来,我们常慨叹着诸如“小悦悦遭碾压,18路人不救”这样惨痛的失德事例,却很少从公共服务缺位的角度去反思。其实,一旦生命个体出现意外,首当其冲的救助者,还应该是社会。毕竟个人的力量总归是有限的,用路遇者的见义勇为去挽救他人性命于危难之中,从机会成本上来讲,也太高。如果公共行政对此漠然视之,推诿卸责,却转而去抱怨、指责公民的精神境界不高、道德提升不力,那实在有些讽刺,也无可置疑是一种本末倒置。意识不到这一点,长此以往,社会道德的整体水准只能是渐次溃退。
“捞尸要价”刺痛着人们的内心。但简单地将之归因于捞尸队的唯利是图,是无济于事的,而且涉嫌“道德暴力”。只有追根溯源,呼吁公共服务把空白和短板补上,把政府服务职能落实到位,才能有效遏制这一不良行为的发生,最大程度上将已然发生的悲剧尽量化解,并努力抚平死者亲属心理上的创伤。
[微言大义]
@yyy俞小姐:捞尸人不捞人先谈价,在利益面前人命不过是商品?
@谢玉强:总比没人捞好,要多个打捞对互相压价,不能搞学国企搞垄断。
@一往情深的路人甲:一定处处事情以小见大是否夸张?难道政府也要组织一个捞尸队么?这样成本是多少?商品经济,处处是商机。不过这种商品略显夸张了而已。
@三加姐:我觉得无可非议。民间打捞队将打捞视为职业,他们是有付出的。问题是,政府没有设打捞队?
@唐及科得:这个在捞之前谈好价格,和正常呀!谈不好可以不让他们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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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荆州挟尸要价真相,挟尸要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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