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ol怎么读 栗维:托克维尔该怎么读
2015年8月28日 阅读: 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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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近日洛阳纸贵,坊间冒出无数书评和读后感。
导语:根据一种流行的解读,托克维尔只赞成英美式的政治革命,而反对法、俄、中三国的社会革命与文化革命。根据这种解读,革命革掉旧的政治结构就已经足够了,如果再进一步深入到社会与文化层面,那就会一朝不如一朝,到最后只能是“与人心为敌”,沦落为恐怖的政治。这种解读靠谱吗?
在其中,托克维尔戴着各种面具出场:时而是自由战士,时而是反腐先锋,时而是改革谋士,但始终是一个中国政治评论家,对从晚清改革到当代“唱红打黑”等种种问题发表看法。在“杜甫很忙”、“元芳”之后,托克维尔很忙!
在托克维尔的种种“忙法”中,有一种是非常有典型性的,那就是被一些中国的解读者“任命”为英美革命的推广大使,以及法国大革命、俄国革命与中国革命的鞭挞者。根据这种解读,托克维尔只赞成英美式的政治革命,而反对法、俄、中三国的社会革命与文化革命。根据这种解读,革命革掉旧的政治结构就已经足够了,如果再进一步深入到社会与文化层面,那就会一朝不如一朝,到最后只能是“与人心为敌”,沦落为恐怖的政治。根据这种解读,当代中国要避免这种可怕的结果,就必须避免召唤二十世纪中国革命的幽灵,痛下决心,与主流的英美政治接轨。
这种论调曾在90年代的一本大幅“借用”美国三流学者Carol Blum的流行读物中出现。“托克维尔热”使之重新粉墨登场。但在我看来,这样征用托克维尔来为中国的“后悔史学”站台,不啻为对托克维尔的滥用。
讨论革命的当代语境
在中国当代语境中讨论革命,第一涉及到对历史上的革命的态度,第二涉及到对未来(可能的)革命的态度。这两种态度未必重合: 肯定过去革命的人,可能同时反对未来的革命;而否定过去革命的人,可能有意无意地在为未来的革命提供条件。
这种吊诡皆因一个基本的历史事实而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本身是一场全方位的大革命的产物。辛亥革命基本上可以被界定为一场政治革命,随后建立的北洋政权也少有社会与文化革新之举。但国民党在反对北洋政权的斗争中已经发动了社会革命与文化革命,采取过从打倒土豪劣绅到砸祠堂、毁寺庙等一系列革命措施。中共继之,推行了更为系统的社会革命与文化革命。建国并非革命的终结,相反,革命仍在继续推进,“继续革命”甚至一度是官方的学说,并被写入1975年宪法。
在今天,“继续革命”的学说早已淡出庙堂,但政权的革命起源的正当性并没有被否定。官方的实质立场是“尊崇而不模仿”:历史上的革命不可被模仿和复制,但仍然需要获得尊崇。这是一个非常充满内在张力的态度,但对任何一个源于革命的政权来说,都是一种必要的态度。“不断革命”的日常化使得常态政治无法建立,出现的要么是无政府状态,要么是一种高度紧张的革命政治状态。但如果对历史上的革命没有必要的尊崇,当下的秩序就无从获得其历史合法性,从这个角度来看,“告别革命”的“后悔史学”论调,因为其否定过去的革命,可能会导致否定当下秩序的结果。对官方来说,苏联从赫鲁晓夫到戈尔巴乔夫的自毁历史的作法,提供了活生生的范例。有苏共的前车之鉴,哪怕是最无理想的建制派,仅仅为了保守既有的利益格局,也都不得不在口头上向大革命致敬。
与保守的建制派相比,这三十年来许多锐意进取的“改革派”人士往往更接受“告别革命”的“后悔史学”。真诚的“改革派”恐惧历史上的大革命卷土重来,他们认为中国的历史路径走错了,需要以渐进的方式扳到“正道”上来——比如说,所谓“英美道路”。这种探索的努力是值得尊敬的。但在具体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人的“后悔”已经走向了全盘否定二十世纪中国的历史道路,从此产生的实践意涵是,改革是“换道路”(更正式的说法叫“转轨”),而不是既有制度自我完善的努力。“后悔”至此,可以说是在历史叙事上颠覆了既有秩序的正当性。
真诚的“改革派”当然不认为自己是在为新革命准备条件,他们始终关心的是如何逼迫“保守派”往他们指出的方向上走。但历史是合力的结果,这种良好期望落空的例子比比皆是。在法国大革命刚发动之初,法国其实有相当可观的主张走英国道路的“君宪派”,革命后法国通过的第一部新宪法也是一个君主立宪制宪法。然而一旦革命的闸门打开,“君宪派”就根本无法控制局面,最终沦为更激进的革命派的垫脚石。1911年的辛亥革命中,对清朝君主失望的立宪派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在革命后的政局中,他们也迅速被边缘化。更近的例子是埃及的革命,那些在解放广场上要求军政府进行民主化的埃及自由派,可曾想到穆斯林兄弟会当权,伊斯兰教法卷土重来的一幕?
因而,持“后悔史观”的“改革派”需要思考的是,如果有人一不小心扣动革命的扳机,他们是否hold住局面?
从革命爆发到“不断革命”
在法国的后革命语境中,托克维尔的著作具有一定的“后悔史学”色彩,但绝不是我们在中国见到的那些简单的“后悔史学”。贵族家庭出身的托克维尔不是中国的那些常见的“政治祥林嫂”,天天用“伤痕文学”来控诉大革命的罪恶。 在他看来,大革命要实现的平等确实是势不可挡的时代潮流,贵族们的天堂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只是平等化进程可能有不同的走向,或者产生平等的自由,或者产生无自由的平等。他要努力争取前者,而避免后者。
我们暂先抛开“革命之后怎么办”的问题,而看托克维尔对大革命本身的解释。 《旧制度与大革命》一开始就和各种贵族的“伤痕文学”划清界限,表明自己深入剖析大革命生成机制的伟大抱负。从头到尾,托克维尔提供了极为冷静、甚至冷酷的分析。他展示的革命动力机制,是对我们今天理解中国历史与现实最有意义的贡献。
对托克维尔来说,大革命之所以在法国而非其他地方爆发,其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法国独特的政权结构与阶级结构。法国的绝对主义王权早在大革命之前就已经完成最重要的“反封建”的任务,剥夺了封建领地上的领主们的政治权力,用自己的官吏系统取而代之。这种剥夺在一定程度上是通过“赎买”的方式来进行的,领主们放弃政治权力的回报是获得种种经济特权。一旦领主不再在地方公共事务中掌握领导权,不再关心公共福利,他们手中的种种经济特权就日益使他们遭人痛恨,而政治权力的缺乏,则又会使他们受人蔑视。
作为比较,托克维尔指出,英国贵族与法国贵族相反,为了牢牢掌握政治权力,他们宁可放弃很多经济上的特权。后者使之避免平民的痛恨,前者使之避免平民的蔑视。而在德意志地区,领主的政治与经济压迫都比法国深重,但大革命也不会在这样的地方爆发。在我看来,托克维尔实际上是在分析“受压迫感”的产生机制。没有改变自己命运希望的被压迫者往往“乐天知命”(比如今天生活在种姓制度之下的笑眯眯的印度乞丐),而当他已经摆脱大部分枷锁,只剩下那么一点点束缚的时候,恰恰可能是其“受压迫感”最强、最有可能揭竿而起的时候。无独有偶,亨廷顿在《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有非常类似的观察:“许多经济增长较快的,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幅度较大的新兴工业化国家的政治反倒动荡不安,暴力频繁,政变迭起,险象丛生。而那些经济起步落后或停滞不前的新独立国家,都能安享相当程度的政治太平。”在亨廷顿看来,社会经济的发展提高了人民对政治体系的期望,如果超出政治体制的承受能力,革命就可能发生。
那么,革命为何走向了“不断革命”?托克维尔著作中对“文人政治”的批评向来为人津津乐道。在一些人的类比中,孙中山、毛泽东领导的真刀真枪的革命,也被解读成了受错误思潮影响的“文人政治”。然而,如果将“不断革命”完全归因于革命者被错误思想(如卢梭理论与马列理论)“毒害”,那就太简单化了。因为思想何以能发挥影响力,本身是一个需要解释的问题。在托克维尔那里,“文人政治”得以滋生,恰恰正是法国的特权阶级沦为“财主”、日益不接触政治治理的结果。真正有治理经验的“领主”是不会随随便便异想天开的。
如果说所谓“错误思想”的影响只是“不断革命”的浅层原因,更深层的原因在于社会阶级结构。托克维尔向我们展示了法国错综复杂的阶级关系:贵族与教士都是经济特权的财主,与其他阶级存在激烈的利益冲突;资产阶级又不是一个统一的阶级,他们以跻身特权阶级为追求,一些人端着碗吃上了,另外一些还没吃到,相互之间又出现抵牾。资产阶级与农民更是分离的,他们为了逃避军役税与没落领主们的盘剥,抛下了凋蔽的乡村,移居城市。当然,法国阶级之间的冲突,在很大程度上是王权运行的结果。历史上的“赎买”政策形成了特权阶级与非特权阶级的对立,而国王为获得更大财政收入不断出卖各种身份性资源,造成了更为错综复杂的阶级/阶层对立局面。一旦革命爆发,不同群体提出的诉求相互冲突,协同行动的成本非常高。在推翻了共同的压迫者之后,他们根本无法建构一个稳定的政权结构。 在政治权力的碎片化下面,潜藏着的是社会力量的碎片化。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一旦革命的扳机扣动,接下来的发展就根本不为个人意志所转移。“伤痕文学”的软弱之处恰恰在于,它仅仅是宣泄情绪的“空谈”,而不是真正改变社会条件的“实干”。如果社会条件没有实质改变,革命该发生还是会发生,而“伤痕文学”由于其对当下秩序的否定,恰恰可能成为新的革命的引子。
中国大革命的正当性
“后悔史学”人士试图借助托克维尔来论证,中国二十世纪革命应该止于政治革命,而不应进一步深入。但这只是一种愿望而已。基于托克维尔的革命动力学,我们能在很大程度上理解这场革命何以如此深彻。简而言之,中国革命者所面对的时势挑战远比法国革命更严峻,但同时,中国社会结构的碎片化比法国有过之而无不及。
二十世纪漫长的中国革命是一个面临全面崩溃的古老文明寻找出路的努力。但就清朝而言,在辛亥革命之前就已经面临着全面的国家整合危机。1840年以来,以中国为中心的朝贡体系日趋崩溃,甚至中国自身也沦为半殖民地,在政治与经济上都受到列强势力的压迫。而早从镇压太平天国起义开始,清廷就将大量军权、财权下放给了地方,造成了地方坐大的局面。民族关系则是另外一个影响中央政权稳定的因素,满汉矛盾的发酵,中央政府加强边疆治理所引发的反弹,都影响着这个多民族王朝国家的命运。相比之下,在法国大革命爆发之前,尽管法国在七年战争中遭遇挫折,但仍然是欧洲强国,并不像中国那样沦为“东亚病夫”;从法国国内来看,革命之前也没有出现中央与地方的尖锐矛盾;尽管法国也存在对庞大的海外殖民地的治理问题,但近代国际法体系中的“殖民地”与朝贡体系中的“藩属”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而就法国本土来说,也不存在什么突出的族群矛盾。
清王朝躯体中潜藏的离心力在辛亥革命全面释放,库伦哲布尊丹巴活佛与西藏噶厦政府借机宣布分离,内地各省尽管最终联合,但军省格局进一步发展,中央政府更趋衰弱。托克维尔所谈的大革命加强中央集权这一点,至少在民国时期并非现实。但我们确实能看到,这场革命的初始面目像是一场可以不向社会革命与文化革命转变的政治革命。在革命阵营中,孙中山一派是强力主张政治革命与社会革命并举的,但他们并不能从事实上主导革命阵营。最终,是北洋集权凭借自身的军政实力接管了民国政权。袁世凯尽可能从制度与文化上保持与清朝的连续性,从形式上维持了一个稳定的政权结构。然而,在王朝的大崩溃之后,北洋集团本身的团结也是十分脆弱的。袁世凯就像一支舞龙队的领头人,有红包可领时,后面的队员配合他向前走,没有红包可领时,后面的队员就消极怠工,让顶上的龙原地晃悠。袁世凯在没有重新整合北洋集团的条件下,乞灵于君主制的象征性资源来凝聚中央权威,但很快引爆了其集团的内部分裂。
袁死后,军省格局进一步深化,北洋集团掌握的中央政权日益无法维持表面的团结,直至1917年出现民国法统的全面分裂。而一旦民国法统分裂,全面割据局面形成,就没有力量能够阻止主张社会革命与文化革命的政治势力兴起。1923年改组后的国民党最初是作为地方割据势力而出现的;而1930年,毛泽东在《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中向对革命前途悲观的党内同志指出,中国是一个帝国主义最后阶段中互相争夺的半殖民地,因而出现“统治阶级混战”,无法维持一个统一的政权。但正是这种“统治阶级混战”,为工农武装割据提供了条件。
因此,“后悔史学”的学者们如果要追究民初从政治革命向社会-文化革命演变的责任,首先要怪的就是袁世凯。怪就怪他的轻举妄动毁掉了“稳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而一旦没有稳定的政权结构,就肯定摁不住主张社会革命的“激进势力”。不仅如此,北洋队伍散了之后,连稍有点雄心壮志的地方军阀都开始考虑搞社会革命,因为这样可能有助于巩固统治基础,在群雄逐鹿中占据更有利的位置。比如说,广东的陈炯明竟然能支持共产党员彭湃开展海陆丰农民运动。但我们还是很少听到“后悔史学”的学者们从这个角度来想问题,他们基本上还是与“革命史学”的学者一起谴责袁世凯搞独裁。这种“后悔史学”可以说“后悔”得很没水平,让旁观者着急。
一旦袁世凯去世,军阀割据与混战的局面形成,接下来就很难有更强的“后悔点”了。“后悔”的条件是后面比前面搞得更糟。但军阀割据与混战已经糟得够可以了。军阀总是无休止地抢占地盘,要抢地盘就要养兵,养兵需要钱,钱从老百姓身上出。 老百姓出了这些钱,看军阀们相互厮杀,把这些钱与人命一起赔掉了,没有留下什么有建设性的东西。在北京的大教授们生活当然过得滋润,但他们是极少数,在乱世之中,他们的知识也无法转化为物质生产力,即便每月拿三百大洋,也是报国无门。不过,还是有人发明了一个新的“后悔点”:军阀割据虽然糟糕,但包含着通过“联省自治”,发展出自由民主制度的可能性。于是陈炯明就突然成了圣贤,而孙中山变成了罪人。然而这是一种多么一厢情愿的想法啊!弱势军阀们喊“联省自治”的口号,首先是为了自保,但一旦自己的势力达到一定的程度,就会想着统一中国。更何况,在险恶的国际环境之下,列强难道会主动放弃瓜分中国的想法,给中国充分的时间来做欧美人花了数百年时间才取得成效的实验?早在晚清之时,康有为为了批驳梁启超、欧榘甲等人“分省自立”的主张,早已将此种道理说得非常清楚。康并不是从理念上反对地方自治,而是认为以省为单位的自治,蕴含着国家分裂的大危险。无论是康有为,还是孙中山,都倾向于将自治单位划得更小,以消除国家分裂隐患。但要实现这一点,首先仍需消除以省为单位的割据,实现一定程度的中央集权。国民革命军喊出“除军阀”口号,何错之有?
一旦我们渡过这个“后悔点”,后面的逻辑就清楚了。为了终结军阀割据与混战局面,就需要凝聚起比旧军阀更大的力量。而凝聚力量的手段就是社会革命, 用反对者的话来说就是搞“痞子运动”(见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将原本政治上消极的社会阶级变成积极的政治力量。实事求是地说,农民运动最初是国民党搞起来的。建党初期的中共囿于马列教条,主要关心工人运动,只有毛泽东、彭湃等少数高层干部重视农民运动。但国民党搞了一半不搞了,最后是共产党接着把这个没有完成的任务继续下去。而蒋介石到了台湾之后,痛定思痛,学习共产党搞了土地革命,这当然是百分之百的社会革命。
非要引进新的政治力量吗?为什么不能依靠士绅、军人、官僚和商人来建立一个稳定的政治结构?在这里,托克维尔的革命动力学就直接对我们有用了。 简单来说,清末民初的中国并没有强有力的政治领导阶级。长久以来,士绅的社会权威主要来自于通过科举制度的身份分配,而不是作为地主的经济地位,他们以皇权为中介形成群体认同。1905年废除科举,而上新学堂、留学等社会流动途径缺乏科举制度的权威性,士绅们的社会影响力出现衰弱之势。丧失了科举制度与帝国官僚制度的支撑,士绅们的全国性联系也进一步弱化,日益成为地方性势力。但一个缺乏全国性联系和政治抱负的阶层,自然也就无法承担起政治领导的使命。清末民初的商人势力更是弱小,东南沿海的很多商人还是列强的买办。革命派所借重的秘密会社势力、海外华侨势力,不仅原本就是中国社会边缘力量,而且内部还存在许多派系斗争,更不足以承担政治领导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之下,清廷所留下来的军人和官僚来接盘,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因为这是一个碎片化的社会中唯一成块的组织力量。然而北洋集团的内部组织过于依赖利益交换与人身效忠,在军省格局下,袁世凯也无法阻止其手下与地方势力相结合,成为离心力量。袁世凯称帝的失败,其关键在于北洋集团内部的分裂。而一旦没有袁世凯这样的政治强人坐镇,就再也没有力量能将这个军政集团重新粘合在一起。
中国近代革命环环相扣,从中间开始“后悔”,总是会遭遇到缺乏支持条件的问题,难免尴尬。说社会革命不该有,那就意味着国共两党都搞错了,那么海峡两岸的政权都来路不正了。这样的“后悔史学”敢称自己是“保守主义”,那就非常滑稽了——如果保守的是一个在现实中不存在的东西,其实这更像是一种激进主义。
所谓“英美道路”
最后,我们来看托克维尔是否像一些“后悔者”们设想的那样,是他们所界定的“英美道路”的推广大使。对所谓“英美道路”的界定五花八门,比较有代表性的有两种:第二种是作列举式的界定,其内容从保护市场经济、行宪政法治,“小政府”、地方自治等等不一而足;第二种是比较宽泛的界定,认为英美只搞政治革命,不搞社会与文化革命,渐进改革,尊重财产权与传统;
在我看来,第一种界定明显受到了里根-撒切尔改革以来的新自由主义思潮的影响,有很多内容是托克维尔的时代也没有充分理论化的。托克维尔有财产权的观念,但根本说不上有今天经济学家们的“市场经济”概念,至于“政府与市场关系”之类问题,更不是他所关心的核心问题。事实上,贵族出身的托克维尔对英国资产阶级还有很多的鄙夷不屑,认为他们中的许多人钻到钱眼里去,缺乏伟大的气度。托克维尔自己热衷的事情并不是赚钱,而是在北非为法兰西开疆辟土,并认为法国人只有通过建设帝国这样伟大的事业才能克服身上的小家子气,以更好地保持他们的自由。
用这种界定来描述现状,无异于刻舟求剑。拿联邦制来说,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描绘的是美国内战之前的联邦制,那时候政治的重心的确是在地方,而不在联邦。但在内战之后,联邦的权力大大加强,到了今天,联邦政府更是成了庞然巨兽。美国总统奥巴马正在致力于把政府做得更大,以保护弱势阶层的利益。在他之前,共和党的小布什总统虽然在理念上更认同“小政府”,但也未能砍掉什么福利,更通过“反恐”,大大扩大了联邦政府的规模与权力。美国的左派通过经济议题扩大政府,右派通过安全议题来扩大政府。至于英国,早就是一个福利国家了,新世纪以来的反恐也进一步扩大了其政府的权力。所谓“道路”,我们应当看历史发展的趋势,而不是一家之言。
更关键的是,托克维尔从来不认为制度是可以简单移植的。在《论美国的民主》中,他在赞美了美国的共和民主制之后,又郑重指出,即便是这些美国人回到旧大陆去,他们也搞不出现在美国的制度。因为条件不一样。比如说,旧大陆国家所面临的巨大的地缘政治压力,美国人就不必承受,这就使他们可以长期保持更大的地方分权。在旧大陆,政府的权力必然会更加集中。
第二种界定比第一种界定更为精巧一些,更着眼于一种抽象的精神,而非具体的制度。但这种解释很容易又变成一种神秘的“国民性”论说。首先,英美真的避免了社会革命吗?在笔者看来,北美独立革命与美国建国看起来限于政治革命,但只不过是将社会革命议题——奴隶制——往后推了而已,但最终还是躲不过去。美国内战及废奴,其实就是林肯主导的社会革命,这场内战是19世纪西方内部最大的战争,其残忍与不人道大大逾越了当时的战争法底线。而英国17世纪革命中也并非没有提出财产重新分配的问题——比如说,议会军中的“平等派”就希望在政治革命的同时推行社会革命。克伦威尔为了压制他们的主张,将军队调去攻打爱尔兰,军队一开始打仗,自然就没法作社会革命动员了。为之承担代价的是爱尔兰人。而在接下来的几个世纪,随着英国成为一个庞大的帝国,英国的许多国内矛盾就可以向外转移——危险的罪犯被流放到澳大利亚,在国内缺乏机会的下层老百姓可以向海外移民寻找机会,大财团也在海外扩展新业务,而不是挤在一个狭窄的小市场里相互倾轧。大英帝国的油水能够滴几滴到下层老百姓嘴里,于是普通平民也欣欣然地去读莎士比亚,而不是《共产党宣言》。接替英国霸权的美国也是如此,有全世界供养美国,美国的下层阶级也乐得安于现状。
如果中国有庞大的海外殖民地或可垦殖的蛮荒土地,还搞什么社会革命呢?然而,很悲摧的是,近代中国自身恰恰是列强的半殖民地。做列强的小跟班不仅捞不着什么油水,还经常被列强剥皮抽筋。如果说法国大革命主要是第三等级革命,中国的大革命可以被称为“第五等级革命”。第四等级是欧洲的工人阶级,而中国的平民在全球秩序中的地位比欧洲工人阶级还低。中国的革命反抗的不仅仅是本国的一两个特权等级或集团,甚至是整个压迫性的国际秩序。各路“智叟”尽可以嘲笑这种反抗是自不量力的“愚公移山”之举。但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山”,竟然被移动了,从国内土地革命战火中走出来的中国军队,在朝鲜半岛重创美国纠集的“联合国军”,从此天下对中国刮目相看!
当然,笔者并不否定英美的普通法治理有其精到之处。普通法在司法中为规则的创制留出空间来,使得法律体系能与时俱进,无需等到积重难返时才思改变,这就使得渐进的、连续的改革成为可能。中国的治理在一定程度上应当借鉴这种治理精神,但这不意味着中国要模仿普通法国家的具体举措,因为甚至在英联邦成员国中,类似的司法体制产生的实践效果都大不相同。比如说,印度的司法就根本无法让人羡慕——据媒体报告,印度法院积累的待审理案件数量堪称世界之最,截至2010年底共有3100万个案件等待审理,按照现在的速度,仅把这些积案审理完就需要320年!在一个社会变迁日新月异,时间比黄金更宝贵的时代,这种低效简直就是社会改革的克星。
在二十世纪长久的探索之后,中国目前已经走上了一条渐进改革的道路,并且已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当下的中国比二十世纪任何一个时期都更尊重财产权和传统——或许从实质上更接近“后悔史学”赞许的“英美道路”,但却始终得不到“英美道路”粉丝们的肯认。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当代中国的传统中包含了革命与社会主义的因素,在改革过程中,当政者经常通过唤起对革命时代的记忆来凝聚共识与变革的动力,比如说,不断强调“群众路线”、“两个务必”。这种对革命时代符号的不断运用,仍让“英美道路”粉丝心中惴惴不安。一些“英美道路”粉丝策略性地联合新儒家,将革命与社会主义时期的历史沉淀描绘为“反传统”,从而以“传统复兴”的名义将之清除出去。然而,对于一个心中始终吹拂着汉唐古风的中国人来说,拆几间祠堂赢得朝鲜战争,和保全所有古建筑但听任美国大兵在中国土地上强奸妇女相比,到底哪个更符合传统理想?如果革命与社会主义已经沉淀为中国传统的一部分,全面彻底清除这些象征符号,无疑是一种十分激进的做法,并不可取。
初步的结语
也许有人会问,上文的分析是不是遗漏了托克维尔那些经常被人引用的鞭挞专制暴政、向往自由的格言警句?是的,笔者确实没有刻意引用这些句子。托克维尔能在法国大革命后走马灯似变换的政府和宪法背后,看到一个连续的、甚至不断膨胀的行政体系,这无疑得益于他对政府事务的深度参与和研究。但这种实践眼光很难传播,容易传播的只是那些琅琅上口的格言警句。托克维尔本人是看透了“文人政治”,但他自己说的这些话在中国又太容易成为“文人政治”的素材。这不是托克维尔的错,而是因为在中国,不参与也不研究国家治理的“情怀党”太多了,一看到某些关键词就两眼放光。
上文所剖析的种种对托克维尔的滥用,其核心就在于情怀先行,不琢磨话语的意外实践后果。而如果仔细剖析,可以发现,“告别革命”论足以成为一种革命话语,貌似保守的“后悔史学”恰可成为激进学说。将托克维尔拉作中国近代史的“后悔者”,其指向的恰恰可能是托克维尔自己要努力避免的后果。
因而,要活学活用托克维尔,可能需要在过去、现在与未来之间作审慎的分寸拿捏,让托克维尔的洞见融入中国语境,促进中国道路的开拓,而非用他的只言片语来拖实践的后腿,如此才不枉托翁在中国大忙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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