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营性用地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北流成为试点
2015年3月4日 阅读: 572
33个县级行政区将试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看东方 150227
全国人大常委会2月27日经表决,决定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北流市是广西唯一试点。
根据决定,暂时调整实施的内容包括:暂时调整实施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出让等的规定。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允许存量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暂时调整实施宅基地审批权限的规定。使用存量建设用地的,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审批;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下放至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暂时调整实施征收集体土地补偿的规定。综合考虑土地用途和区位、经济发展水平、人均收入等情况,合理确定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安排被征地农民住房、社会保障;加大就业培训力度,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养老、医疗等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留地、留物业等多种方式,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
据北流市市长招展介绍,该政策的红利解决了该市的土地供需矛盾,城镇化进程迫切需要土地支撑。北流市目前以中小企业为主,由于承担了东部产业的转移,门类也比较齐全。很多北流的老板也很想回家创业,但由于要取得国有土地的建设用地指标很困难,对于小型、微型企业来说,更是瓶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直接就解决了这个问题。改革试点最大的受益者是农业、农民、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按照规定,通过有偿、有期限的出让、转让、入股、租赁、抵押等流转行为取得收益。(邹江)
↑图: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试点入市--房产--人民网
↑图:什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允许入市有什么
↑图:大兴等33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入市|城市化
↑图: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试点入市--房产--人民网
↑图: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试点入市--房产--人民网
↑图: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将可出让 房价会下降
↑图: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试点入市--房产--人民网
↑图: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将可出让 房价会下降
↑图:33县市区暂时调整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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